上海海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考场规则
一、学生应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,按规定的座位就坐。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再进入考场。逾时以旷考论处。
二、学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,并将证件置放在桌面规定处,以便查对,未带本人上述证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。
三、参加闭卷考试,除必备的文具外,不得将书包、课本、讲义、笔记及带有储存功能的电子器具等有关物品带入考场。无意带入者,须在考试前自觉将以上不该带入物品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点。
四、大考期间监考人员应在开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清场、排坐,必要时有权调整考生座位。学生进场后须服从安排,不得擅自变动其座位。
五、考试铃响后,停止讲话,关闭手机和BP机。保持考场肃静。学生应服从监考老师的指导,如遇试题字迹不清,印刷有误等问题,应举手请监考老师解决,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试题作任何解释或启示。
六、学生不得在课桌、墙壁等处涂写文字及其它符号;考试时严禁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夹带、抄袭、换卷、看别人试卷等舞弊行为,如有违反的当场取消其考试资格,以作弊论处,并令其离开考场。
七、学生答卷,必须用水笔、圆珠笔书写,除教师特别规定外,不得使用铅笔或其它色笔。
八、考试开始30分钟后,学生方能交卷离场。交卷后不准在考场内或考场附近逗留、谈论、大声喧哗。
九、考试期间,由学院安排任课教师和有关人员在考场监考和巡视,监考过程中,对有作弊嫌疑的学生,要及时给予警告,若发现学生作弊,应当场指出,并收缴试卷令其退场。考试结束要及时清点试卷,并认真填报《考试情况登记表》送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。
十、监考人员在监考时,应严肃认真,不能阅读书报,不能谈论和解释试题,不准坐着监考。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。考试结束后,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,并将试卷放于桌上,待监考人员清点考卷后方可离场
十一、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,违者按《上海海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管理规定》处理。